男警遭專辦婦幼案男檢性騷超崩潰 南投地檢火速起訴

南投地檢署專辦婦幼案件的男檢察官涉嫌對男警伸鹹豬手,傳鹹溼簡訊,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男檢起訴。(楊靜茹攝)

南投地檢署專辦婦幼案件的男檢察官認爲小鮮肉男警秀色可餐,涉嫌伸鹹豬手摸男警的大腿內側,甚至私密處,還傳簡訊約泡溫泉,該男警不堪受辱提告,南投地檢署檢察長黃元冠也不護短火速偵辦,24日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男檢起訴。

據瞭解,加害人王姓檢察官喪妻、有小孩,時常對長相帥氣的男警毛手毛腳,不過男警都敢怒不敢言,深怕偵辦案件時遭刁難或報復,私下相互傳授教戰守則因應,這次男檢對小他30歲的小鮮肉男警伸狼爪。

男檢認爲小鮮肉男警秀色可餐,2月間利用交辦案件的機會,要男警到辦公室拿資料並討論,卻邊開會邊伸鹹豬手摸男警大腿,讓男警如坐鍼氈,覺得極度不舒服;4月間男警再到南投地檢署拿資料時,男檢又將他帶往檢察官研究室強摸其隱私部位,事後還傳鹹溼簡訊,約男警一起洗鴛鴦浴泡溫泉,讓被害男警很崩潰。

南投地檢署指出,得知署內檢察官涉嫌性騷擾,在被害男警未提出告訴前,檢察長黃元冠隨即分案並指分由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主動偵辦,扣得電子影音及手機簡訊等證物,經調查犯罪事證明確,全案偵結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男檢利用權勢性騷,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且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南投地檢署強調,本案因加害人與被害人分屬不同機關,就性騷擾申訴之行政調查程序部分,依規定由被害人所屬機關主責受理申訴及調查,本署盡力提供協助,後續將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委員會,就該男檢之行政懲處進行審議,強化員工性別平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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