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容五家業者 臺灣大談合併:「拯救」臺灣之星
臺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臺灣大提供)
頻譜爭議愈演愈烈,爲臺灣大哥大合併臺灣之星埋下變數,NCC今日召開聽證會,臺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說,臺灣實在容不下5家業者,臺灣大哥大在「拯救」臺灣之星同時,會全力貢獻經濟安定、用戶權益、企業專網、節能減碳,以及數位共融,最大化本案的公衆利益。
林之晨說,由於臺灣之星虧損嚴重,且網路整並費時,在合併後第一年將對臺灣大損益造成負面影響,累積前兩年臺灣之星案對臺灣大稅前效益爲負,至第四、五年網路整併發揮綜效,進入穩定期後,預估對新臺灣大整體獲利也僅佔7%。此案雖對臺灣大有財務效益,但更重要的,是對臺灣之星原有客戶、員工的照顧。
至於頻譜爭議,林之晨認爲,若回收頻譜導致閒置,反而有損公衆利益。臺灣大合併臺灣之星後,頻譜雖有所增加,但仍是三家業者中最少,換言之,這是一個老三當自強的故事。大家可以用促進競爭的角度思考本案,規模相當的業者競爭,就是消費者之福。在五家業者的電信產業,三分之一頻譜上限是促進競爭;但在三家業者的電信產業,三分之一頻譜上限就變成齊頭式平等,反而限制了競爭。
臺灣大哥大商務長 林東閔則說,臺灣大哥大秉持用戶權益爲首位,以五大面向提升用戶權益,包括:服務體驗升級、保障合約、保留及優化方案、多元獨家方案以及多元加值服務。
臺灣大哥大也承諾保障與臺灣之星用戶既有合約(含終身合約),保留並優化臺灣之星特色方案,如「以量計價」方案將優於臺灣之星現行方案、身心障礙關懷專案,另新增學生及銀髮族羣等經濟弱勢族羣方案。
臺灣大哥大技術長 郭宇泰說, 合併案網路整合最重要的目標就是用戶至上:一個網路,七個頻段,無差別待遇;無論原來是臺灣大或臺灣之星的用戶一視同仁,沒有二等公民。臺灣大將提供更大的網路涵蓋,更好的頻譜效益及用戶體驗,節省用電,升級服務促進產業發展。
臺灣大哥大允諾會整合臺灣大的基站及臺灣之星的重要站點,使用MOCN的共頻技術,用同一個基站發射雙方的頻段,讓所有的用戶享受相同的上網速率。
員工權益方面,臺灣大哥大法規副總 李南玫說,臺灣之星經理級(含)以下同仁「全數留用」,不會設留用條件,佔比達臺灣之星現有員工97%以上。而對於副處長級(含)以上之主管,則將全力媒合。等本案合併後,將安排面談,讓同仁瞭解工作內容與未來規畫。尊重員工意願,若無意願接受轉任者,會提供優於勞動法令之「優離退方案」,供同仁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