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無照看護「強插尿管」感染 生殖器全切除 怒告護理之家

高雄洪姓男子因病住進護理之家,遭強插尿管導致感染,院長蕭姓男子並未積極處置導致洪男陰莖全切除,一審判賠40萬元,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爲洪男身心遭受嚴重打擊,蕭男需再賠4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洪姓男子2017年因病住進某間護理之家,被無執照的移工照顧,綁住手腳限制行動還強插尿管,導致他陰莖發炎腫脹感染、2個月後完全切除。一審判護理之家院長蕭姓男子須賠償40萬元,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爲蕭男僅爲照護方便就對洪男插尿管,無視洪男發炎不積極送醫,導致陰莖全切除,需再賠40萬元,蕭男不可上訴。

2017年1月,洪男因小腦受損、無法保持身體平衡,與弟弟協商後,決定住進某護理之家。豈料,該護理之家因人力不足,白天安排兩名移工照顧洪男,晚上則安排一名移工接班。

洪男指控,住進護理之家一個禮拜後,手腳就被綁在牀上,院長蕭姓男子自身就是醫師,竟指示無醫護執照的移工和照服員對他強插尿管,一個月後陰莖出現發炎化膿、腫脹發黑且有惡臭分泌物等異狀,但院方僅給予抗生素治療。該年3月初,洪男陰莖便因嚴重感染,被迫接受「全陰莖切除」手術,洪男氣得向院方相關人員提告求償300萬元。

蕭男反控,洪男因患有水腦症候羣,住院後精神異常,時常不睡覺吵鬧、隨地便溺,才指示員工綁住洪男手腳、替他插尿管,移工僅幫忙換尿袋,洪男家屬也沒反對。洪男陰莖感染惡化時,他第一時間就到場親自清創,發現壞死時也陪同送急診,還徹夜陪伴照顧。

蕭男強調,洪男同時患有嚴重糖尿病,神經血管免疫系統遭侵害導致截肢是病理常態,非院方照顧疏失。洪男多次自行扯掉尿管,也有過失,陰莖喪失也不屬於重大傷病和身心障礙,認爲洪男求償金額過高。

一審認定蕭男未積極處理洪男病症導致其陰莖切除,受到難以回覆的重大傷害,但審酌陰莖對於已喪失自我照顧能力的洪男來說已與一般人不同,被切除後精神痛苦也應低於常人,認爲賠償金40萬元較爲合理。

蕭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爲,蕭男對洪男的約束及插尿管行爲已違反照護的需求和目的,明知洪男有嚴重糖尿病卻長時間使用導尿管、不當消毒而導致發炎,顯然有醫療疏失。

法官也推翻一審法官認定、認爲洪男陰莖遭切除等同喪失雄性性徵,精神痛苦、失落及沮喪感,也不會因爲洪男無自我照顧能力而有所減損,最後認定賠償金應改爲80萬元才合理,扣除一審已判賠的40萬元,蕭男另需賠償洪男40萬元,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