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過鏡電視案 立委批:罹患官癌的陳主委打臉過去的陳教授
NCC主委陳耀祥。(本報資料照片)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28)排審鏡電視案,並以4比0的結果,通過鏡電視申請負責人、公司章程變更暨換髮執照案。立法委員陳椒華對此表示,果然,在NCC主委陳耀祥眼裡,只有黨意是要優先執行的,儘管背離專業也在所不惜,「罹患官癌的陳主委,打臉過去在學界的陳教授」。
陳椒華指出,聽不進社會上對於鏡電視執照爭議的質疑聲音,徹底展現權力傲慢的陳耀祥已不適任NCC主委一職,「罹患官癌的陳主委,打臉過去在學界的陳教授,莫過如此。」
陳椒華再指,非常遺憾,在鏡電視已嚴重違反「附保留廢止權」附款,存在人頭股東代持爭議、辭任董監事檢舉內部違法、資本額已不足等狀況下,NCC及陳耀祥執意不處理這些涉及執照是否該廢除的優先問題,而陳耀祥一再放水護航,爲的就是讓鏡電視可以保有執照。
陳椒華提到,她今早在NCC前召開記者會,呼籲陳耀祥勿再放水護航鏡電視,當時很悲觀地稱自己是在螳臂擋車,很有可能停不下迎合執政黨意的陳耀祥所開出的護航列車,而鏡電視案也確實放水通過了。
陳椒華表示,對於NCC委員喪失基本的道德良心,昧於專業,懼怕陳耀祥而陪同護航,感到非常失望。
陳椒華認爲,即使社會各界會對於這樣的權力傲慢自有公評,NCC及陳耀祥仍有義務對外界公開說明下列四點訴求:陳耀祥主委爲何背棄對立法院的承諾?鏡電視離任的三董一監的書面檢舉,爲何視而不見?鏡電視已嚴重違反附款承諾,應撤照卻爲何不處理,何時纔要處理?今日違反議事規則的會議決議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