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修有線電視定型契約 退訂時由業者回收機上盒不得收費

▲有線電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記者陳世昌臺北報導NCC26日通過「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主要調整條文第8與第12條,確保訂戶收視基本頻道、退訂時的消費權益,該條文會依法預告60天后生效。「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調整重點如下:第8條,可歸責於有線電視系統事由,造成基本播出頻道數量減少(取消95%限制),應減收月費或爲其他補償。第12條,訂戶退訂時,有線電視系統應派員收回機上戶,且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