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主委陳耀祥列瀆職被告

NCC主委陳耀祥。(張鎧乙攝)

檢方偵辦鏡電視申照涉不法案出現最新進展!鏡電視創辦人裴偉遭檢舉,疑透過府院高層向通傳會(NCC)主委陳耀祥施壓、通過執照審查,涉及貪瀆案;士林地檢署日前將府院及NCC疑護航鏡電視審照涉貪部分,移轉管轄由臺北地檢署偵辦,北檢將陳耀祥列爲瀆職罪被告,並指派檢肅黑金專股檢察官籤分「他字案」偵辦。

關於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質疑鏡電視涉非常規交易,告發裴偉涉嫌違反《公司法》、《刑法》背信罪,北檢亦以「他字案」偵辦中。陳耀祥昨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詢時,獲知被列爲瀆職罪被告,直呼「無法接受」,辯稱他是清白的。去年1月19日,鏡電視拿到NCC近10年的首張新聞臺執照,外界盛傳背後疑有政治勢力介入,且因董事長一再更換,引發各界質疑。

時力立委陳椒華提出吹哨者的錄音檔,指控鏡電視取得執照過程疑有府院高層介入施壓,錄音檔顯示裴偉向大股東表示,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要陳耀祥儘快通過鏡電視執照,英系要角洪耀福也對陳耀祥說,「這是總統旨意,誰來做行政院長都還是要做的。」雖然府院、鏡電視與裴偉均否認,但仍難消各界疑慮。

此外,民衆黨立院黨團公佈鏡電視通過申照前,內部會議商討對策的完整錄音檔,出席者包括裴偉、《鏡週刊》總編輯廖志成、曾任NCC機要秘書的律師黃馬煜等人,討論裴偉在擔任「停雲管理顧問公司」董事長期間,自己付給自己每月150萬顧問費等情事,質疑涉及不法。

時任民衆黨立委的蔡壁如認爲,鏡電視與《鏡週刊》間存在諸多違法事證,且鏡電視在申請執照的過程疑涉不法,去年9月正式向法務部提出檢舉,請求依法偵辦,釐清真相。

陳椒華與時力另一立委邱顯智昨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案,要求陳耀祥應迴避鏡電視後續審查工作。委員會召委陳雪生說,待北檢正式行文立法院再處理該臨時提案,屆時會通知陳耀祥迴避。陳耀祥表示,這類型案件「他字案」很多,如果「他字案」就要回避,就有太多人需要回避了,應等檢察機關有明確的文件通知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