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外勾結!“保險黑產”窩案浮出水面,涉及保單3000餘張、涉保金額千萬元……

(原標題:內外勾結!“保險黑產”窩案浮出水面,涉及保單3000餘張、涉保金額千萬元……)

購買萬餘條保單信息、涉及保單3000餘張、涉保金額千萬元……

保險公司員工內外勾結形成黑色產業鏈,以“掛單”形式騙取公司錢款,一起內外勾結的“保險黑產”窩案日前浮出水面。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網上發佈廳對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民營企業職務侵佔犯罪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其中就涉及上述案例。

內外勾結 騙取津貼800餘萬元

中國S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S公司)繫上海保險行業龍頭企業之一,徐某乙系S公司現代部業務總監,張某某、顧某某等9人系S公司現代部業務主任。

他們就是這起窩案的“內鬼”。而徐某甲、朱某某組成的“保險黑產”犯罪團伙便是“外敵”。

2020年4月至6月,內鬼外敵相互勾結,通過三個步驟騙取S公司800餘萬元津貼。

第一步,徐某甲與徐某乙合謀,由徐某乙指使張某某、顧某某等人收集並控制S公司新進保險業務員賬號。

第二步,徐某甲、朱某某利用從他人處購買的包含保單號、投保日期、保險險種、保單金額、客戶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內容的1萬餘條保單信息,冒充S公司員工聯繫投保人,以“產品升級”“原保單全額退保”等爲名,誘騙投保人將原保單退保後購買新保單。

第三步,將新保單“掛單”在新進保險業務員賬號下,獲取S公司支付給新進業務員的新人訓練津貼、增員獎等額外獎勵184.8萬餘元。

此外,劉某某、徐某丙等2個團伙(另案處理),以相同手段進行“保險黑產”犯罪活動,上述3個團伙共騙取S公司新進業務人員津貼800餘萬元。

“保險黑產”犯罪活動造成S公司大量保單退保、投保人投訴,嚴重影響正常經營活動,直接涉及保單3000餘張、保單金額達1000餘萬元,使部分投保人保單權益遭受侵害。

法網恢恢 涉案人員被判刑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於2021年6月至12月,以職務侵佔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案對徐某甲、朱某某、劉某某、徐某丙等44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2021年9月至12月,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先後對徐某甲、朱某某、徐某乙等被告人以職務侵佔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拘役四個月至有期徒刑五年不等刑罰,並處相應罰金。

其中,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分別以職務侵佔罪判處被告人徐某乙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九萬元;以職務侵佔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被告人徐某甲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二十一萬元,判處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二十萬元。

深挖“保險黑產”犯罪特點

通報指出,對於多區域、多層級團伙犯罪案件,檢察機關要綜合運用立案監督、追捕追訴等方式,深挖徹查漏犯漏罪。對於在辦案中發現的社會治理問題,可以通過企業合規、檢察建議、普法宣傳等方式,有效推動行業治理,優化法治營商環境。

以這次窩案爲例,案發後,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圍繞嫌疑人是否利用職務便利等關鍵事實,深入分析研判出“保險黑產”窩案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保單具有真實性;二是“保險黑產”犯罪團伙將保單“掛單”在新進保險業務員名下目的是騙取新人獎勵,這一“掛單”行爲本質上利用了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三是通過“掛單”行爲多獲取的新人訓練津貼、增員獎金額爲職務侵佔金額。

針對案件人數多、層級多,以及犯罪呈現黑灰利益鏈、產業鏈的特點,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對案件開展全面審查,梳理犯罪團伙人員架構,區分涉案人員層級作用。

針對辦案中發現的保險公司未嚴格審覈保險銷售人員身份、投保人信息未加密等問題,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向該公司制發檢察建議,督促企業切實整改、嚴格管理、合規經營。

同時,就行業中暴露出的問題,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向上海市保險同業公會制發檢察建議,就投保人信息管控、業務賬號使用管理、從業人員身份審覈、投訴退保件處理等8個方面提出建議。

此外,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還聯合上海市保險同業公會、相關保險企業,精準對接行業實際需求,以線下培訓交流、線上直播授課的形式開展系列普法講座,爲長三角地區的5萬餘名保險從業人員開展警示教育直播培訓。

編輯:黃   蕾   責編:張曉光、郭晨希

校對:張   宇   製作:何永欣   圖編:趙雁旎

監製:浦泓毅   簽發:潘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