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三被告知特赦 扁稱「拒認犯罪所得 特赦告吹」

前總統陳水扁出席在臺北舉行的凱達格蘭基金會19週年感恩募款餐會,顯得精神飽滿,心情十分愉快。記者林俊良/攝影

前總統陳水扁昨天在感恩募款餐會表示,總統府確實有找人在今年來和他告知即將特赦,但本來說好的沒有條件,後來又要求他白紙黑字簽署「繳回犯罪所得」聲明書,他無法接受,因此特赦告吹。

陳水扁指出,在今年大年初三,有關方面到他臺南家裡,來轉達總統已經決定要特赦,還說這件事連當時的準總統賴清德都還不知道,要他保密。

扁說,正因如此,所以他對外千篇一律回覆,對特赦毫無所悉,這是善意的謊言。

陳水扁表示,這次特赦本來和他說是沒條件的,但到了五月三日,卻又傳一個文件來,是犯罪所得自願退回的聲明書,要他簽字。他覺得很意外,因爲陳致中十幾年前早就聲明過,這筆錢若能自由決定去處,要捐公益用。

陳水扁指出,這條錢和犯罪都沒關係,也和扁案完全沒牽連,都是選舉結餘款,既然和案件沒關係,硬要叫他承認這條是犯罪所得,有可能接受嗎?根本強人所難。

陳水扁表示,不是犯罪所得就不是犯罪所得,因此在五月十六日,他要求能否把「犯罪所得」用字拿掉,結果得到的回覆是,不能更改。扁說,「阿扁不認罪,但不特赦,沒有關係,大家已經特赦阿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