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是公司「欠你的」網友驚呆信了!推論慘遭打臉
▲年終獎金究竟怎麼給?有網友分析之後,不少人直呼:長知識了。(圖/翻攝自網路)
剩不到2周就要過年了,對於許多上班族而言,最在意的就是年終獎金髮多少。不少員工辛苦了一整年,希望可以有個不錯的年終獎金好過年,算是給自己辛苦一整年一個犒賞。至於年終獎金該發多少,絕大多數人當然都希望愈多愈好,有網友日前在PTT進行神解析,不少網友也大呼「長知識了!」
日前有網友在批踢踢上發問,爲什麼華人社會要有年終獎金的概念呢?如果績效好也就算了,爲何不把這筆錢打散在月薪就好,甚至還質疑年終獎金在臺灣這種違法月薪制氾濫的地方,根本就是一種朝三暮四。
有網友舉出《勞動基準法》第23條的規定,「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因此公司的給薪制度應該是「雙週薪制」,甚至還列出公式。網友更舉例以1年365天計算,等於有52周,但目前臺灣的公司大多每個月只算4周,等於是只有48周,等於是少算了4周(1個月)的薪水給你。
這名網友再分析,其實這1個月的薪水,公司再用「年終獎金」的名義來「還」給你。
只是這名網友的分析,有網友提出不同意見,甚至還拿出同樣是《勞動基準法》第21條的規定,直說網友分析的內容都不對。結果意外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原PO最後刪文。打臉的網友舉例,月薪制薪資是包含出勤日和休假日,公司在你休假日時也給予工資。
其他網友看到之後,有人直呼「臺灣哪裡有合法公司?」、「臺灣什麼時候才真正遵守勞基法?」但也有網友質疑這樣的看法,「誰說每月發2次就是雙週薪制?在定期的基礎上就已經錯誤,後面的推論全錯。」
另外也網友提到,以勞基法的計算是以單月30天來計,根本不是4周28天;還有網友認爲以每週週休二日來說,一個月工作大約是22天,實際上不到4周的28天,雙週薪制是多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