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污染路面 彰化聯合稽查上路

彰化縣長王惠美(右一)提醒農友及農機代耕業者于田間作業後,應做好農機及道路清潔工作。(彰化縣政府提供/孫英哲彰化傳真)

正值春耕農忙期,彰化是農業大縣,農耕期間不少大型農機在田間完成作業後,沿路掉落泥巴土堆,污染道路,也危及行車安全。彰化縣政府爲杜絕農機走過必成泥巴路的亂象,與各鄉鎮市公所組成「農業機械帶土上路聯合稽查取締小組」,近日開始在各地田間巡查、開罰。

彰化縣長王惠美呼籲,縣內農友及農機代耕業者于田間作業後,應做好農機及道路清潔工作,務必將卡在輪胎及機具的泥巴、土塊先清洗掉,且農耕機具也要懸掛號牌再上路,發揮公德心,避免因泥土散落道路,導致民衆摔車、發生交通事故。

彰縣府農業處表示,《彰化縣農業機械帶土上路聯合稽查取締小組執行作業要點》自2022年7月7日起生效實施,由縣府與各鄉鎮市公所分別組成的「農業機械帶土上路聯合稽查取締小組」,於各期作間至各鄉鎮市田區巡查,稽查小組日前已開始巡查,針對農耕機邊開邊掉土堆污染路面的行爲開罰。

農業處指出,駕駛農用曳引機、農地搬運車、自走式噴霧車、大型聯合收穫機、甘蔗採收機及狼尾草(青割玉米)收穫機等可於道路行駛之膠輪式農機所有人,依《農業機械使用證管理作業規範》規定,須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農業機械使用證,並應同時申領農機號牌,違者上路被查獲,可處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視同拼裝車沒入車輛。

民衆若發現農耕機邊開邊掉土堆,可撥打24小時免付費環保陳情專線0800-066666報案,若查獲污染地面情事,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行爲人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