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12歲起遭性侵8年產2嬰 狼父藏毒被捕庭上眾人流淚

馬來西亞一名狼父自女兒12歲起長期性侵,歷時長達8年,導致女兒生下2名孩子。女受害人一直啞忍,直到父母涉嫌藏毒被捕,她才鼓起勇氣報案揭發父親獸行。圖/ingimage

根據案情,女受害人今年5月1日在父母涉及藏毒案件而被警方拘捕後,前往朱湖警局報案,指出自己由12歲起被父親性侵至今年4月21日,甚至兩度產嬰,其中一名孩子年約3歲,另一孩子甫出世已經夭折。其中一次被侵犯發生於2022年11月某日清晨大約6時,女受害人當時在在甘榜朱湖的住所熟睡,卻遭到父親性侵,同年12月女受害人月經遲遲未來,隨後證實自己懷孕,2023年8月1日在波德申醫院生下寶寶。

案件近日開審,44歲涉案父親和其45歲妻子同樣黑布矇頭,當中男被告穿上啡色上衣及綠色褲子,被帶上芙蓉地庭時,引來大批傳媒拍攝。

男被告被控性侵女兒,觸犯刑事法典第376B(1)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過10年及最高不超過30年,以及鞭笞。女通譯員讀出案情時,爲女受害人經歷感難過,當場哽咽落淚,法官一度指示暫時休庭,但女通譯員表示不需要,繼而慢慢讀完案情,現場採訪的女記者都忍不住落淚。

男被告在庭上認罪,求情時表示妻子沒有涉案,他患有氣喘,妻子則有糖尿病及心臟病,他們育有受害人等4名子女,需要撫養3名年幼孩子,希望法官輕判。男被告同時要求和女受害人見面,但不獲批准。控方指出受害人等待男女被告涉及藏毒案被捕後,纔敢前往警局報案,顯示受害人非常恐懼,同時遭受嚴重心理創傷,即使男被告認罪,但不代表可獲減刑,要求法官重判。

法官判刑時嚴厲斥責男被告身爲父親,理應守護和照顧子女,但對女兒做出獸行,令女受害人飽受心理創傷,判處被告入獄20年,刑期由被捕當日計起,另加鞭笞5下。庭上沒有交代到該名3歲孩子近況。

此外,男女被告被控去年4月28日凌晨2時30分,在甘榜朱湖的住所被發現藏有32.83克馬丸(Yaba),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終身監禁或不超過5年和鞭笞不少過10下。男被告俯首認罪,但女被告不認罪要求審訊,他們繼續還押,案件本年7月4日過堂,同時等待化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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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