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公僕借嘸廁所亂便溺 花蓮縣政府將予以懲處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1名連姓女公務員16日執行公務期間,到咖啡店借廁所因在維修遭拒,竟趁員工不注意擅闖店裡辦公室小便,再拿衛生紙擦拭後便若無其事離開。 (民衆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1名年約50歲連姓女公務員,16日執行公務時到咖啡店借廁所,因爲廁所故障無法外借,竟趁店家不注意擅闖店內辦公室小便,事後用衛生紙擦拭便若無其事離開,事後店家聞到異味,調閱監視器才發現連女脫序行爲。縣府證實確有此事,將對失當行爲懲處。

根據監視器畫面,1名身穿藍襯衫、牛仔褲的婦人,16日下午到新城鄉某知名連鎖咖啡店借用廁所,店員告知廁所故障無法外借後,即轉身進到工作區域,但婦人卻默默走到後方辦公室門口,站在外頭向內察看,確認沒人發現隨即入內將門反鎖,接着脫下褲子蹲下來小便,再抽取辦公桌上的衛生紙清理並離去。

咖啡店員事後進入辦公室,聞到一陣濃濃尿騷味且發現1箱價值8000元的咖啡豆下方溼透,驚覺有異,調閱監視器才發現連女的脫序行徑,更驚見她搭乘「花蓮縣政府野生動物保育專車」的公務車離開。

咖啡店員表示,當時已向婦人解釋廁所故障在維修無法使用,但婦人卻回說「信不信我等一下就直接上在你們店裡」,態度非常強硬,沒想到最後竟趁和店長通電話時,跑進辦公室裡便溺,還污染咖啡豆,已報警求償。

經查,年約50歲連女任職於農業處,該處也證實連女是正式員工,疑因當天結束公務返回縣府途中尿急,以爲辦公室沒人看見才做出不當行爲,事後雖用衛生紙擦拭,認爲沒有人發現,但對於公務員在公務期間行爲失當,將通報縣府人事處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