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駕駛遭持刀搶劫「失控撞死路人」被求償867萬 法官只判搶匪要賠

女駕駛遭持刀行搶後, 車輛撞死人遭求償867萬元

劉姓男子2020年持刀強盜開轎車的郭姓女子,車輛失控撞死陳姓婦人,陳的家屬提求償訴訟,主張郭女嚇到自踩油門汽車暴衝釀禍,須連帶賠償867萬多元,臺灣高等法院認爲,沒有證據證明當時郭女有何踩踏油門之行爲,維持一審認定,判決劉男須單獨賠償329萬多元。可上訴。

死者家屬提起求償訴訟主張,2020年6月19日下午4點多,郭姓女子開車怠速停放於新北市蘆洲區復興路邊紅線區,劉姓男子持刀闖入副駕駛座奪取財物,郭女與劉男發生拉扯,劉男手持之刀子於拉扯中掉落在副駕駛座,郭女驚慌踩踏油門。

劉男見狀乃雙手握住方向盤,操控車輛逆向高速行駛,撞擊順向騎乘自行車之陳姓婦人,陳人車倒地,送醫後2020年8月24日不治死亡,陳的家屬主張,郭女踩踏油門與劉男轉動方向盤操控車輛撞擊陳致死,已構成共同侵權行爲,須連帶賠償。

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只判決劉男須單獨賠償陳的家屬329萬1150元,家屬不服提上訴,高院二審認爲,劉男供稱有伸腳跨到郭女駕駛座,且依行車紀錄器勘驗筆錄所示,郭女在車輛逆向行駛時高喊「煞車」及「救命」,無法證明郭女有何踩踏油門之行爲,不須連帶賠償,維持一審認定,判決劉男須賠329萬多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