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騎士闖紅燈右轉!擦撞巴士輾頭慘死 司機「5%肇責」被判刑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臺中市一名賴姓女子2016年10月騎車行經中清路北平路口時,闖紅燈右轉被一輛直行小巴撞上爆頭慘死。原本鑑定賴女「闖紅燈」是肇事主因,但後來另一個鑑定單位認爲,巴士司機應該可以注意到騎士避免擦撞,因此認爲司機要負上5-10%肇責,臺中地院日前依「業務過失致死」判司機3個月徒刑

影片中可以看見白色巴士纔剛剛通過路口,就遇上「闖紅燈右轉」的賴姓女騎士衝出來,黃姓司機來不及反應就擦撞到機車,導致賴女摔倒滾入車底頭顱後輪輾過當場喪命。原本第一份鑑定認爲闖紅事是肇事主因,因此黃男先被不起訴處分,但後來死者家屬不滿提出再議。

▲女騎士闖紅燈右轉被公車撞死,駕駛「5-10%肇責」被判刑3個月。(圖/翻攝自東森新聞

這次臺中地方法院交由另一個鑑定單位調查,鑑定單位考量了當時巴市車速距離,還有加上視線良好沒有任何遮蔽物,所以認爲黃男應該可以注意到違規女騎士避免車禍,所以鑑定結果就認定黃男要負5到10%肇事責任,因此檢方也只能根據鑑定,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黃男。

對此,一般民衆認爲違規有錯在先,但除了「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牽扯到速度跟距離認定,有時候可能還要考量死者家屬感受會要肇事者多少負責。臺中地院考量黃男2年來還沒有談妥賠償和解,加上黃男過去也有肇事逃逸的前科,因此最後還是依業務過失致死,判處黃男3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