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騎士摔車竟告前方兩駕駛肇逃 法官諭知2駕駛無罪
陳女騎乘機車行經楠梓區因爲前方的汽車駕駛楊女違規右轉,以及機車騎士郭男緊急煞車而導致陳女摔車,陳女告兩人肇事逃逸,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諭知楊女與郭男無罪。(本報資料照片)
陳女於去年1月騎機車行經楠梓區興楠路,她主張因爲前方楊女駕駛的自小客車違規右轉,以及郭姓男子騎乘機車緊急煞車,導致陳女摔車。之後楊女與郭男對此置之不理,陳女告兩人肇逃。橋頭地院審理後因罪證不足,諭知楊女與郭男無罪。
陳女表示,楊女在去年1月6 日上午近9時駕駛汽車行經沿楠梓區興楠路限制直行的外側快車道,楊女行經該路段與興西路、東寧路的交岔路口,欲違規右轉東寧路。郭姓男子騎乘機車行駛在楊女的汽車右側,郭男見狀緊急煞車。此導致後方騎機車的陳女因爲緊急煞車而摔倒,導致頭部、身體與手腳多處受傷。
陳女倒地後,但楊女與郭男對他不理不睬,逕自離去。因此告兩人肇事逃逸與過失傷害。楊女與郭男對此都說,沒有肇事逃逸,也不知道後方有機車騎士倒地。
法院審理後認爲,楊女駕駛的汽車與郭男騎乘的機車並未與陳女的機車發生碰撞,且陳女提供的證據薄弱,包含行車記錄器的影像與聲音,且她在事發時也沒有大聲呼喊,令楊女與郭男知悉。楊女與郭男並沒有構成肇逃要件。
且楊女已經與陳女達成和解,在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法官審理後諭知楊女與郭男無罪。對於兩人所涉過失傷害部分,分別爲不受理判決與不起訴處分確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