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涉感情糾紛 恐怖跨年夜遭施暴21小時
女涉感情糾紛恐怖跨年夜遭施暴21小時。
22歲胡姓、19歲王姓女子及19歲汪女等人有感情糾紛,胡及王不滿汪女在外談論,106年底夥同4女、2少女跟她談判,毆打強逼汪女籤66萬元切結書,還以臉書開直播公開虐打過程,張貼汪女下跪照片,要求汪女當天拿出1萬5千元現金,否則找人「處理」,汪女遭限制自由恐嚇施暴21個多小時,度過恐怖跨年夜後被釋放。臺中地檢署以恐嚇取財等罪起訴6女。
起訴書指出,胡及王在106年12月30日晚間11時許,與施姓及蕭姓女子、2名少女等人,約汪談判,拿走汪手機後,加以圍毆,勒索汪女賠償「處理事情紅包費」66萬元未果,強逼簽下支付66萬元承諾切結書。12月31日晚間,張姓少女拿刀恐嚇要割汪,還掐脖、抓頭撞牆;江姓女子則以甩棍打,並以臉書開直播公開虐打汪的過程;張貼汪女下跪照片,嗆寫「給我跪好,不是洪聲說自己很大尾」。
蕭姓女子在107年1月1日凌晨要求汪女當天要拿出現金1萬5千元,否則,要叫人「處理」她,或作爲詐騙集團車手掙錢還債,隨後,釋放汪女,前後剝奪汪女自由恐嚇施暴超過21個小時,汪女被釋放後前往醫院驗傷,到基隆躲避,並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