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補習班玩捉迷藏當鬼數數 慘遭老師「手滑進胸部摳摸」

▲又見安親班狼師 ,強制猥褻女童。(圖/示意圖/取自pakutaso網站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一名安親班老師小明化名)負責綜理行政庶務,發現小三女童和同學正在玩捉迷藏,竟趁她當「鬼」數數時,趁機把手伸進衣服內,強行摸胸,當她升上四年級時,又趁訂正數學作業時,再度隔着衣服撫摸胸部,更扯的是,還把手伸進另一名小四女童下體猥褻得逞。

判決書提到,當時女童僅約9 歲,對於性事尚屬懵懂無知,並無同意或拒絕爲猥褻行爲意思能力但小明發現女童與補習班同學正在玩捉迷藏,且由她當「鬼」數數,其餘學生均已尋找隱蔽處所躲藏之際,竟萌生強制猥褻之犯意,從背後伸手至前方,並將手伸入女童衣服內,強行撫摸胸部;且女童升上四年級的某一天,竟趁指導訂正數學作業時,隔着衣服強行以手撫摸胸部。

同年,小明發現另一名女童獨自到一樓後方的教室垃圾,竟趁她欲返回前方教室之際,將手伸入女童內褲,強行撫摸下體,雖對方有出手推開,但他仍不顧反抗,繼續強制猥褻行爲得逞。誇張行徑直到被害女童父母提告,全案曝光

其中一名被害女童在法院審理時證稱,國小三、四年級都是4 點放學後去補習班,有次大家在玩捉迷藏,2 樓或1 樓都有人跑,是在1 樓書櫃旁背對書櫃在當鬼數數,就被老師從左後方把手伸進衣服內摸胸。

判決書指出,小明在警詢時強調,「寫功課時間所有學生都是面對老師,安親班爲開放空間,不可能發生這種事情」,並提出該補習班學生上課情形照片。不過,臺中地院法官調查相關事證後,近日依對未滿十四歲的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共5罪,各處小明有期徒刑3年5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