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想用嘿咻換鑽石 男嗨完「我其實沒錢」
被鑽石迷惑後來發現竟是一場空,桃園一名53歲陳姓男子,去年認識一名女子,愛上對方的陳男很快展開追求,期間還答應要送女子鑽石,一個月後兩人發生關係,女子向陳男討鑽石,結果他坦承根本沒錢可以買,女子一怒之下控告陳男性侵。
認爲被欺騙的女子,去年在公園認識陳男,表示對方不管她的意願,帶她到賓館發生關係,因此報警遭性侵,但陳男則解釋,該次上賓館是兩人第3次發生性行爲,女子要求他送鑽石,不過自己沒錢可以送所以拒絕,女子才說要告他性侵。
陳男也拿出錄音佐證,電話中女子說「今天買鑽石我纔出來,要不要今天就和解,不然我提告了」,女子報案性侵同時拿出大腿淤青的照片,但根據醫院驗傷單指出,女子頭部、臉還有下體都沒有外傷,無法判定遭強迫,且事後還向陳男要禮物,與一般被害人會有的反應不相符。
檢察官認爲,雖然陳男答應要送鑽石,即使事後反悔,仍不屬強制性交,且事後有電話錄音、照片等證據,無法證明陳男性侵女子,因此陳男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