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虐殺兒重判12年 生父娶回家再懷胎:不幹社會的事
不滿男友4歲兒子不肯乖乖吃飯,劉姓女子狠心虐殺,還拿熱開水燙傷小姊姊,被依家暴傷害致死罪重判12年6個月。親生骨肉遭殺,劉姓生父第二天就和劉女結婚,一起住在父母家,如今已經生下2個小孩,並懷胎8個月,宣判前一天他受訪時也漠不關心,嗆記者「那個真的不干你們的事」。
34歲的劉姓男子現在靠修理家電維生,與懷胎8個月的劉女住在父母家中。《東森新聞》報導,宣判前一天,他坐在庭院修腳踏車受訪,頭態度依舊冷漠,直言「那個真的不干你們的事,好不好,謝謝,請尊重我,我也尊重你們。」甚至對於自己女友打死小孩,也嗆說是自己的事「不幹社會的事,真的不好意思」。
當初2名孩子遭虐待的過程,劉男沒有證據證明參與,獲判不起訴,檢調單位還再追查。事前,他和25歲的林姓女子交往,分別生下5歲女童和4歲男童,分手後歸他扶養,後又跟29歲劉女生下2個小孩結婚,如今劉女懷胎8個月被判入獄,一家子的小孩全都交由社會局安置。
此外,劉男因把未滿6歲的2名小孩丟在家中,也被社會局要求接受輔導。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防害中心主任陳淑娟表示,目前已經把3個小孩都先保護安置,並針對父母開了50小時的親子教育課程,遭燙傷的5歲女童也在做身心靈的治療。
▼劉女懷胎8個月,虐殺男友兒子被判入獄。(圖/記者楊佩琪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