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移情別戀!臺南移工12刀砍死同鄉情敵遭聲押禁見

越南同鄉移工命案,團姓主嫌經臺南地檢署復訊後,檢察官向法官聲押禁見。(讀者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臺南市安南區發生移工情殺案,涉案的黎姓、阮姓共犯5日凌晨1時45分遭法官裁定收押禁見,團姓主嫌殺害情敵後,逃到臺中落網,5日檢察官復訊後,認爲有逃亡之虞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事實,向法院聲請羈押。

26歲越南籍團姓越南籍移工因不滿同鄉的陳姓女友5月分手,7月就與潘姓移工交往,團男3日凌晨與潘男在電話中互嗆,團男妒火中燒,帶着黎男、阮男共乘一部電動機車,前往安中路4段情敵宿舍談判理論。

3人到達宿舍後,黎男在樓下把風,團男與阮男上樓,團男拿出預藏開山刀,對潘男猛刺12刀,其中一刀開膛剖腹,潘男肚破腸流當場倒地慘死,團男與阮男隨即奔下樓,3人乘電動機車逃逸。

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調到黎男與阮男進逃回臺南市警3分局後方一棟移工民宅,出動10多人進入民宅抓人,可惜只抓到黎、阮2名共犯,且2人皆矢口否認涉案。警方尋思須趕緊抓到在逃的團姓主嫌,方可使共犯認罪。

團男騎車回宿舍時,看見門口有陌生的車輛徘徊,認定是警用偵防車,未進門就直接改搭計程車北上逃逸,投靠同鄉友人。

警方根據監視器影像一路追到臺中,晚間8時30分在潭子區將他逮捕,並帶回1名窩藏的共犯,現場未尋獲兇刀,團姓主嫌落網後,越南移工情殺案宣告偵破。

最先落網的黎姓、阮姓2移工5日凌晨先依殺人罪遭臺南地院法官以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警方5日晚間再依殺人罪將團嫌移送臺南地檢署,檢方深夜復訊完,認爲團嫌同樣有串供逃亡之虞,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