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打破「不要蓋在我家旁邊」心態 彰縣府、市公所都要蓋火化場
彰化縣殯葬業者曾到彰化縣政府前陳情,表達支持彰化市殯儀館整建爲含火化場的藝術生命園區。(資料照片/孫英哲彰化傳真)
彰化縣政府已公告選定芳苑鄉第一公墓旁的草湖南段228-2地號土地進行火化場開發。(翻攝Google地圖)
彰化縣是全臺唯一沒有火化場的縣市,彰化縣政府於今年7月發包火化場前置法定程序的勞務採購案,並於昨天深夜證實已公告選定芳苑鄉草湖南段228-2地號土地進行火化場開發,將展開環評等後續作業;對此,一直對積極推動火化場案的彰化市長林世賢今天清晨指出,縣、市各有權推動火化場,彰化市公所推動火化場的計劃沒有中斷。
彰化縣內沒有火化場,數十年來彰化人要辦後事,都必須舟車勞頓到外地,從民衆到民代、首長都知道彰化一定要蓋火化場,歷任彰化縣長或部分鄉鎮市長雖也都提出火化場規劃,卻都因「不要蓋在我家旁邊」的觀念,在規劃地點曝光後,招致所在地居民強烈反對,因此胎死腹中。
今年9月13日,彰縣府民政處代理處長曾金來在縣議員吳韋達質詢時指出,縣府已在今年7月9日發包火化場前置法定程序的勞務採購案,廠商要在今年的9月底會提供選址選項,經過內部行政程序,縣府公告選址後,會公文通知當地公所與村裡,再來是提興辦事業計劃及舉辦有公開說明會、公聽會及環評。
彰縣府昨天公告火化場案選址規劃表示,火化場規劃設置地點以「殯葬一元化」爲目標,希望在園區內提供複合性功能、完整的殯葬設施,經盤點彰化縣所有殯葬用地,以「區域環境、基地條件、開發規模及地方民意」4大評估因子,篩選出最佳設置地點後,擇定芳苑鄉草湖南段228-2地號土地進行火化場開發。
對於彰縣府公告火化場規劃開發地點,從去年起就積極推動含火化場藝術生命園區的彰化市長林世賢今清晨也發表聲明強調,彰化市公所推動火化場的計劃沒有中斷,且與彰化縣政府推動的火化場沒有衝突,縣、市本就各有權推動火化場。
林世賢說,他肯定彰縣府在彰化市公所的推動後民意的壓力下進行火化場選址評估,而彰化市公所推火葬場並沒選址的程序問題,彰化市殯儀館早已是殯葬設施最完善的地方,他推動火化場是要將殯儀館整體設施優化改善,包含交通環境等,且火化場只是恢復殯儀館過去原有的設施。
他強調,彰化市公所推動火化場是充分跟民衆溝通,縣府民政處前處長賴致富到彰化市公所跟他及民政課長討論過多次,大家都有共識後,纔在縣長室雙方再進行討論,彰化市代表會主席陳文賓也在場,縣長還非常大器主動要給彰化市公所1億元的補助款建設火化場。
他表示,彰化市公所推動火化場是持續不斷地溝通,公所與縣府雙方是有共識的,且彰化市公所設置火化場的規劃,是將原本就是殯葬一貫的作業做更完善的規劃設施,彰化市公所早在一年多前就已將火化場的前置規劃程序預算提案到代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