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附王永慶女婿名聲行騙 假緬甸代表起訴

方國強曾爲此發聲明,表示並不認識餘政忠,與羅羣耀僅有點頭之交,對2人犯行毫不知情,爲杜絕各方疑慮,將對餘、羅提出刑事告訴自清。

起訴指出,餘政忠、羅羣耀去年7月成立「臺北經濟貿易中心-緬甸代表處」(TAIPEI ECONOMIC&TRADE CENTER LIMITED(TETC)),以「緬甸代表處」名義租用臺北世界貿易中心國際貿易大樓爲辦公室,誆稱該代表處爲緬甸聯邦共和國政府就緬甸勞工輸出的唯一授權單位。

餘政忠冒充代表處人員詐騙國內外勞仲介業者,成功得手300萬元,但業者遲遲等不到緬甸勞工來臺,才知受騙。

此外,餘政忠另向國內銀行吹噓可協助銀行在緬甸設立分行,及從事緬甸國內交通等工程開發融資業務,藉以騙取銀行簽定投資備忘錄,以遂行後續不法犯行。

餘政忠、羅羣耀見國貿大樓有多家知名企業設有辦公室,乃以德朗公司名義,對該等企業公司訛稱德朗公司已獲得「臺北經濟貿易中心-緬甸代表處」同意取得緬甸地區賓士汽車代理權,並僞造德朗公司香港匯豐銀行歐元5億元 (換算新臺幣約178億1,089萬元)資力證明,欲誘騙某企業投資歐元50萬元 (換算臺幣約1,781萬元)但未遂。

調查局獲報後向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查證,緬甸駐臺機構是「緬甸聯邦共和國駐臺北貿易辦事處」,並非餘政忠設立之「臺北經濟貿易中心-緬甸代表處」,關於我國與緬甸之勞務合作亦未透過任何仲介或其他授權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