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到國防部扮軍官行騙 判1年2月

國防部。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洪鬱盛犯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一審判八月徒刑,因未上訴而確定。何、洪二○二○年六月間以同樣手法,約歐金獅到國防部會客室洽談買地事宜,兩人僞造國防部政戰局收文章,要求歐填寫申請書、交付兩百萬元得逞,何判刑一年十月、洪一年五月定讞。

何基福、洪鬱盛知悉國防部管開放民衆承購部分國有土地,但民衆不熟悉申購程序,也不易區分哪些國有土地開放承購,藉此詐欺牟利。何透過友人得知林姓建商有意洽購國有土地,稱可透過國防部內部人員以便宜價錢購買位於鶯歌的國有土地,但需給付內部作業費三百萬元。

何基福約林二○二○年八月廿八日上午十時許至國防部會客室談論承購程序,由洪鬱盛假冒軍官會面與林洽談,拿出自制承購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申請書交予林填寫,聲稱填寫後交給洪蓋章收文,就可取得承購資格。

林用建設公司名義填妥申請書,但之後何要求林交付三百萬元本票未果;洪事後僞造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收文專用章,於申請書上用印再交給何基福,持續向林索要本票,但林察覺有異未交付,何、洪未得逞。

法院認爲何基福犯罪事證明確,與洪鬱盛冒用公務員名義僞造公文書、詐騙,危害社會治安,損害公部門職務執行正確性、公文書公信力,一、二審判一年二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