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麪下藥勒斃妻子 法院判他賠岳父母1200萬

桃園市遊姓男子在泡麪下安眠藥,並勒死妻子,法院判他賠償岳父母1200餘萬元。(賴佑維攝)

桃園市遊姓男子不滿妻子要離婚,去年趁着妻子吃泡麪沒注意時,偷偷在泡麪下安眠藥,並以電視線將妻子勒斃。桃園地院依殺人罪判18年,目前還在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其岳父母向遊男提告求償,法院判他賠償兩人1200萬餘元。

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判有期徒刑18年。遊男認爲刑期太重上訴,辯護人稱遊男是因爲妻子要離婚才壓力過大,無法承受婚變痛苦。另他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且他犯後相當懊悔,還在獄中寫佛經給妻子,二審預計8月24日宣判。

岳父、岳母提告,除刑事責任,也要求其負責民事責任。除了每個月2人各8000元扶養費,2人也各自要求500萬元精神撫慰金。遊男坦承犯案,對於岳父母每月請求均無意見。

桃園地院根據2人目前都還有工作,65歲退休後至平均餘命,每個月遊男負擔8000元及造成岳父母精神上痛苦,撫慰金各500萬元計算,判他須賠償岳父624萬8千元、岳母606萬23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