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社宅政策釋25萬坪土地 國產署:可增3.37萬戶
國產署表示,目前也保留96.49公頃(約29萬坪)國有土地、三筆國有建物,供主管機關辦理社會住宅的規劃與興建。
國產署副署長王彩葉指出,國產署積極依住宅法、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等相關規定,配合提供國有不動產供住宅主管機關興辦社會住宅,落實照顧弱勢及青年族羣的居住需求。
已提供的82.85公頃國有地中,含撥用25.6公頃、捐贈30.63公頃、出租14.14公頃、出售12.48公頃;128筆已提供國有建物則含撥用十筆、捐贈118筆。
王彩葉表示,國產署同時積極推動國有非公用房地標租與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的租賃住宅包租業,由其轉租與次承租人居住使用。
國有房地包租業務至今年3月25日,共已標脫75戶國有房地,未來也將持續篩選適宜標的,並按季辦理公告作業。王彩葉說明,考量市場需求,今年後續招標的標的會盡量以六都爲主。
王彩葉表示,國產署配合社宅政策可說多管齊下,包括國有非公用土地配合都市更新政策,積極參與都市更新分回房地,也將優先提供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評估作社會住宅使用。
此外,國產署2022年起針對屬住宅區且符合社宅基地選址原則者,都會優先徵詢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確認沒有興建社會住宅需求之後,纔會處理招標設定地上權相關前置作業。
王彩葉強調,後續將持續關注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興建社會住宅需求及政策發展,積極依住宅法等相關規定提供國有不動產興辦社會住宅,協助落實社會住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