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權糾紛!新竹男用餐突遭咆哮 莽男「這原因」要賠2萬

新竹縣一名黃姓男子因與江姓男子間的配偶權訴訟糾紛,於用餐時疑遭對方恐嚇提告求償。(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竹縣一名黃姓男子因與江姓男子間的配偶權訴訟糾紛,於用餐時疑遭對方恐嚇提告求償。法院審理後,認定江男行爲已構成恐嚇,判決須賠償黃男2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5月29日中午12時許,黃男在新竹縣某牛肉麪店用餐時,江男突然現身,並在他用餐的桌旁站立。江男隨後對他大聲咆哮,甚至伸手撥掉他的眼鏡,還試圖舉起桌上的滾燙酸辣湯潑向黃男,所幸被黃男的母親即時制止。

事後,江男繼續以不當行爲滋擾黃男,包括用揉過的衛生紙朝黃男丟擲,並威脅稱:「你到現在都沒事,是因爲我大哥表示要等法院訴訟結束後再來處理你。」此舉導致黃男內心充滿恐懼,憂心自身安全受到威脅。

江男對此辯稱,黃男的指控內容不屬實,並指雙方因配偶權糾紛已多次對簿公堂多次,自己不過是在爭取清白。他強調,黃男侵害其配偶權,法院甚至曾判決黃男須賠償他100萬元,認爲本案事實遭對方扭曲。

法院調閱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證人證詞後,認定江男的行爲已構成恐嚇,足以讓黃男心生畏懼,威脅到其生命與安全。法院指出,江男的咆哮、撥掉眼鏡、揚言不利語言,均符合法律對恐嚇的定義。

法院考量雙方身份、經濟狀況及江男行爲對黃男造成的精神痛苦,認爲賠償2萬元屬於合理範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