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 與漁船爭船席 縣府:遊艇違泊將開罰

澎縣府長期疏於漁港管理,致遊艇等非漁船在第二漁港和漁船爭搶席位。(許逸民攝)

澎湖縣政府多年來疏於漁港管理,以致有業者7年來空耗近億元投資遊艇港設施,但帆船和遊艇等非漁船卻爲躲避收費,還是到馬公漁港內停泊,更衍生與漁船爭搶席位亂象。其中光澎湖科技大學所有的帆船和遊艇,非法停在亞果遊艇港旁的第二漁港內就有3艘,間接造成經營業者連年嚴重虧損。

澎湖科技大學海運遊憩繫系主任黃俞升說,目前停在第二漁港的3艘船,7年來並沒接過縣府公文通知,說這樣停泊漁港是違法的,倘若縣府有這樣要求,就會配合。

澎湖馬公亞果遊艇碼頭共有45個泊位,是澎湖縣政府將馬公第一漁港轉型招商爲休閒專用區,由亞果集團以BOT方式斥資5000萬元新建,2017年6月啓用迄今,含權利金與租金已耗費近億元。

亞澎遊艇董事長黃裕庭指出,亞果集團自2016年以來已耗費近億元,將原本廢棄的馬公第一漁港轉型成爲國際級亞澎遊艇碼頭,併成爲澎湖觀光的新地標。但當年澎湖縣政府公告招商,規畫透過民間投資興建遊憩泊區,引進遊艇休閒服務產業,促進澎湖觀光旅遊多元發展,用意雖良善,但未能落實法令明確規範遊艇與漁船分界,以致空有遊艇專用碼頭,遊艇卻舍此不停去與漁船爭搶席位,影響漁民生計不說,經營業者連年嚴重虧損。

澎湖縣政府工務處表示,馬公第二及第三漁港因席位不足,因此相關船舶申請停靠,除緊急避難及相關公務等原因外,縣府皆不同意停泊。近來民衆陳情第二漁港停泊遊艇及帆船,影響既有船隻停泊空間,縣府將優先勸導駛離馬公漁港,若不聽勸執意停泊,將依據漁港法第16條及22條規定予以開罰,呼籲船隻不要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