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僞創新、亂創新,證監會重申市場化、法治化

在《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即新“國九條”)落地十天後,證監會刊文重申,堅持在市場化法制化軌道上推進金融創新發展,並強調其中的關鍵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

“在資本逐利性的驅動下,金融創新具有兩面性,如果缺乏必要的規範,任由其無序發展,可能引發風險、造成亂象,影響經濟社會發展。”證監會稱,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搞僞創新、亂創新,甚至借金融創新之名、行違法犯罪之實,釀成巨大風險。

證監會表示,堅持“看不清管不住則不展業”,加快構建從入口、持續監管到出口,再到機構監管、交易監管的全方位立體化資本市場監管體系,積極穩妥推進金融創新和與之相匹配的監管能力建設。

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 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證監會表示,在市場化法治化軌道上推進金融創新發展的關鍵,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即,必須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完善法治,加強監管,深化改革,充分調動市場各方積極性主動性,進一步激發創新活力,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優質的金融服務。

下一步證監會將從三個方面來推進。

一是不斷完善金融法律和市場規則體系。金融交易涉及複雜多樣的權利義務關係,具有信息不對稱特徵,對信用的要求非常高,必須有健全的監管制度。資本市場涉及面廣、利益主體多元,必須尊重規律,尊重規則,着力推進基礎制度建設,逐步構建起符合我國發展階段要求的資本市場法律制度體系。

二是持續提升金融治理效能和監管有效性。法律的生命力和權威在於實施。金融創新更新迭代快,並具有明顯的順週期性和強外溢性,必須加強對金融創新的監管,及時消除空白和盲區。資本市場是各類風險的交匯口、泄洪區,要堅持“兩強兩嚴”,依法從嚴加強監管,嚴厲打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爲,維護市場“三公”秩序,切實保障資本市場平穩健康運行。

三是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當前,制約我國金融高質量發展還存在一些卡點堵點,包括服務實體經濟質效不高,融資結構不合理,支持科技創新、綠色轉型、中小微企業不夠充分有力等。”證監會表示,這些問題在資本市場也有不同程度的表現,必須用好改革這個關鍵一招,着力破除相關體制機制性障礙,進一步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動股債期協同發展,不斷提升資本市場服務高質量發展質效。

強監管、防風險 增強制度包容性

新“國九條”對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提出了若干意見。目前加上證監會及交易所出臺的多項配套規則,資本市場“1+N”政策體系已經逐步建立。下一步證監會將從重點推進四大方面工作。

一是增強制度包容性適應性,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

“資本市場在分擔創新風險、促進創新資本形成、優化創新資源配置等方面具有天然優勢,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大有可爲。”證監會表示,要促進更好發揮資本市場功能,紮實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改革方向,推動股票發行註冊制走深走實,增強資本市場制度競爭力,有效支撐科技創新,提升對新產業新業態新技術的包容性。

二是依法全面加強監管,更加有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堅持資本市場監管的政治性、人民性,堅守監管主責主業,全面強化機構監管、行爲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和持續監管,不斷提升監管針對性有效性。”證監會稱,要落實好監管要“長牙帶刺”、有棱有角的要求,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懲治各類違法違規行爲,強化監管震懾,淨化市場生態。

同時,證監會明確,堅持看不清管不住則不展業,加快構建從入口、持續監管到出口,再到機構監管、交易監管的全方位立體化資本市場監管體系,積極穩妥推進金融創新和與之相匹配的監管能力建設。

三是健全資本市場風險預防預警處置問責制度體系。

金融既有管理和分散風險的功能,又自帶風險基因,防控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要堅持系統思維、底線思維、極限思維,統籌好發展與安全、開放與安全,堅持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防範化解風險,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切實增強資本市場內在穩定性。

證監會表示,將強化對資本市場風險的監測預警和早期糾正,完善對資本市場金融創新活動的風險評估和反饋改進機制。健全資本市場風險問責追責機制,壓實風險防控責任。

四是加強資本市場法治建設。

證監會表示,將加快推動制定修訂證券投資基金法、上市公司監管條例、公司債券監管條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大幅提升證券違法違規成本。強化行政、民事、刑事立體化追責,加大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適用力度,爲各類主體提供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以高質量法治保障促進資本市場創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