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很大!同居10年藏驚人秘密 假記者偷結婚連生5寶

範女與謝男交往同居10年,卻發現他不僅是假記者,還偷偷結婚生了5個小孩。(圖/shutterstock)

新竹一名謝姓男子與範姓女子交往,2人同居10年後,範女卻發現驚人的大秘密,2021年10月範女發現,謝男2016年5月偷偷與A女結婚,2人婚後還一連生了5個小孩。

範女指控,謝男佯裝未婚也沒有子女,藉以取得我的信任,2019年謝男自稱找到電視臺臨時記者的工作,還誆稱:「老闆希望他投資公司股份,總投資額1千萬元,每季分紅40萬元,但手頭現款不足,希望我能幫忙」。

範女說,我陸續匯出263萬,但卻沒拿到謝男所說的「投資公司股份的證明文件」,當我催討款項時,謝男都說錢已匯給老闆,還有遭到前妻詐欺,謝男以這些理由拒絕還錢,我這才知道受騙。

法院審理,謝男辯稱,我養範女10年,她的保養品、金飾、鑽石、賠償的錢,包含她的生活費,都是我支付的,因此,我不需要再還她263萬元,因爲錢本來就是我請她存款的錢。範女早已知道我已結婚,我沒有簽署本票或任何借據,也沒有對她造成損害,我只是拿回屬於我的錢,並無對他造成損害或詐騙。

法官檢視2人通訊軟體對話,當範女質疑「不要跟我扯錢…問題在"寶貝老婆,和小寶這個孩子"」時,謝男誆稱:「老闆的外面小孩,我們老闆娘都不知情,我瞞的很好,就因爲我嘴巴緊,老闆給我同份的報酬,我累了…老闆娘生都女生,好不容易生男的,也許…,我不應該嘴巴緊,也無所謂了」、「XXX跟我老闆生兩個小孩」、「所以我纔會說我只是掛名,她不是我老婆」。

謝男向法官坦承,與範女交往期間,我以工作爲由,偷偷與A女交往結婚,因爲另有1個小孩在社會局,要與A女結婚才能將小孩帶回來,之後我與A女2017年、2020年各生了1個小孩,我不想要讓範女知道我結婚了,所以就跟她說2個小孩是A女與我老闆外遇所生,我沒有跟她說實話。

去年(112年)7月法院一審判決,謝男應給付263萬元,謝男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日前宣判,駁回謝男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