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400公頃農地光電案闖關? 農業部曝「多因素」:不可輕易變更

近日傳出農林公司屏東老埤農場將變更400公頃農地作光電案場且已準備送件。(報系資料照)

近日傳出農林公司屏東老埤農場將變更400公頃農地作光電案場且已準備送件,農業部稱,尚無接獲該案審查或徴詢同意情事,且該農地涉及農企業法人承受許可,受到農地農用限制,且涉及環境生態議題須受檢核,所需考量事及價值甚多,以及必須進行在地溝通,絕非可輕易變更。

農業部表示,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對於近80萬公頃的耕地,除開放自然人可以自由買賣外,僅限農企業法人經營資本密集或技術密集類目,符合一定標準,纔可承受耕地,希望透過企業協助農產業升級,達成農業永續經營目標,農業經營利用計劃書爲審查重點,經審查同意後,即需維持所覈准農業經營利用,並無所謂完成使用而可變更作他用,當年農林公司爲作茶葉生產,因該案場區塊完整,已成爲茶產業的重要生產基地,歷年受到農業部農糧產業及試驗研究單位協助及輔導。

農業部強調,至於報導提及茶樹結合光電部分,農業部再次強調,地面型農電共生並無開放,現階段仍在農業部試驗單位實驗中。同時,在優先維護糧食安全及保護農地永續經營的前提下,以「農業爲本、綠能加值」爲原則,跨部會合作推動農業綠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