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男「鬼切」挨罰1萬8抱怨罰太重 警曝最高罰不只這樣

屏東邱姓男子因被檢舉開車「鬼切」而挨罰1萬8000元,同時被扣車牌6個月。(警方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邱姓男子因被檢舉開車「鬼切」而挨罰1萬8000元,同時被扣車牌6個月,對此,邱男哀號他是爲閃避路邊違停車輛,不該罰這麼重,但屏東警方表示,經查並未有違停車輛狀況,且該罰則最高可處3萬6000元。

據瞭解,今年5月間,邱男開車行經屏東市和平路時,被後方車輛檢舉「鬼切」,屏東監理站裁罰1萬8000元、扣車牌6個月,還要記點及講習。

對此,邱男不滿道,他當時是因爲有汽機車違停在機車道上,他爲閃躲纔會向左往內車道移動,他並不是有意「鬼切」,所以屏東交通隊的認定讓他不知所措、難以接受。

但警方表示,經查檢舉影像,邱男行經該路段時,外側車道並沒有突出的人或物,所以認爲邱男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屏東監理站更裁定邱男未注意車前狀況,以及2車並行之間隔,突左切到內側快車道,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以危險方式在道路駕駛汽車屬實。

警方說,該法條處罰金額爲6000元至3萬6000元,屏東監理站裁定以1萬8000元爲裁罰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