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丨車被外借拍色情片,是法律事件不是桃色事件
近日,沂南縣居民張先生(化姓)將自己的新能源愛車外借朋友,車輛卻被不法分子用於拍攝色情視頻。此消息迅速引起廣泛關注。
11月27日,記者就該事件採訪了沂南縣公安局,該局工作人員透露,公安機關於11月20日在網上巡查時發現“租車事件”中的不法行爲,目前已對3名涉案人員依法行政拘留。
根據報道,有自稱張先生的網友在網上發佈澄清視頻,表示色情視頻中出現的車確爲其本人所有。此事曝光後,張先生表示自己多次洗車並且只敢夜間去充電,其家人對這件事更是無法接受。日前,張先生再次通過短視頻平臺發消息稱,他和家人無法接受這件事,因此決定將剛購置半年的車出售。
這個消息,乍一看,似乎是個桃色事件,其實不然。這本質上是一則嚴肅的法治新聞,有不小的普法價值和警示意義。
正如律師分析所稱,對於拍攝色情視頻的行爲,拍攝團隊人員的行爲可能構成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目前,3名涉案人員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可謂咎由自取。
從法理上來說,此事中,若車主知道其車輛用於拍攝色情視頻,則其構成了共犯;若車主不知情,則其借車的朋友很可能涉嫌侵權,車主可要求賠償損失、消除影響。
從目前的報道看,張先生的車被借出去拍片,他事先知情的可能性較小,甚至可能不是有償租賃,而只是友情出借給朋友。如果執法部門最終確認他事前對借車拍片不知情,則其可能不用承擔相關責任。此外,他還有權要求其朋友消除影響並賠償損失。張先生雖已表示不再追究朋友的責任,但他確實有這種權利。
這件事也引發了公衆對於車輛租借安全的討論,租借車輛的法律責任釐定問題也引起關注。
長期以來,租借車輛行爲十分常見,對外有償租車也是正常的市場行爲。但事實上,在車輛租借行爲背後,其實有着不小的法律風險需要正視或規避。
一般而言,私人用車提供給家人、朋友等與車主具有特定關係的人使用,不具有盈利性質,如果正常、合法使用,法律風險不太大。但如果將私家車用於租賃收取租金,明顯改變爲經營用途,則車輛使用範圍及用途存在多種可能性,車輛情況難以掌控。如果承租人將車輛用於違法犯罪活動,則車主不但正常收益難以保障,還可能面臨法律風險。
即使租借車輛不是用於違法犯罪,也有其他風險。例如,租借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則車主也會面臨法律風險。民法典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關於過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過錯包括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等情形。這意味着,一旦車主有過錯,也要負法律責任。
可見,無論是出租或出借車輛,都並非無關緊要的“小事”,而是涉及相關法律責任的嚴肅行爲,不可小視。此次事件也帶來警示,車主在車輛租賃或外借時,需要謹慎行事,必要時需簽訂合同或協議,採取適當預防措施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冷河
編輯 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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