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或私用公用水源恐涉刑責 中市府籲民衆切勿以身試法

去年12月起市府鉛封各大公共場所水錶,近期疑似有民衆擅自拆開綠園道封條,使用自來水澆灌、洗車。(臺中市政府提供/陳世宗臺中傳真)

臺中市公園、園道及綠地已禁止使用自來水澆灌。(臺中市政府提供/陳世宗臺中傳真)

臺中市政府建設因應枯水期配合中央限水政策,自去年12月鉛封各大公共場所水錶;近期疑似有民衆擅自拆開綠園道封條,使用自來水澆灌、洗車。建設局24日呼籲,該行爲已觸犯《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涉及刑事責任;已着手查明行爲人,若屬實將依規裁處,提醒民衆切勿以身試法。

建設局長大田說,市府配合臺灣自來水公司,自去年12月起公告通知於各大公共場所限制自來水使用,並於水錶封上鉛條限水;目前臺中市公園、園道及綠地已禁止使用自來水澆灌,改由抽取溪水水資源回收中心回收水及建築工程地下水替代水源,並以水車載運方式進行澆灌。

陳大田指出,自來水公司同時也將供應公園、園道及綠地的自來水水錶封上鉛條禁止使用。針對民衆擅自破壞水錶鉛封並使用公共水源的行爲,已違反《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第1項第9項規定「傾倒廢土、破壞景觀、損壞草坪或公園設施」可依規開罰。

陳大田強調,建設局除已着手查明行爲人,也已派員加強巡查,如再有鉛封遭破壞私用情事,均將依規裁處行爲人,在嚴峻水情下落實水源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