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行規戀上酒店妹 經紀人認了「有嘿咻」慘被打成豬頭

酒店經紀人與小姐發生性關係,被認爲違反「行規」遭主管動私刑痛毆。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本報資料照)

酒店經紀公司的陸姓主管去年得知一名男經紀與公司小姐交往,併發生性行爲,甚爲憤怒,他認爲對方違反行規,竟持木質球棒毆打對方身體、四肢等處,臺北地方法院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遭毆打的男經紀人說,陸男問他有無跟小姐不當往來,就是跟自己公司的小姐在一起併發生關係,他回答有,對方聽到後就拿木質的球棒打他,導致他頸部挫傷、手臂挫傷、背部、骨盆挫傷。

臺北地院審酌陸男因不滿被害人違反公司規定行爲,動輒訴諸暴力毆打被害人之犯罪動機、目的、手段,且犯後否認犯行,且迄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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