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汽油燒公寓奪9命 李國輝4度判死 更三審大逆轉逃死

緬甸華僑李國輝5年前在新北市分租公寓潑汽油縱火,造成9人慘死。(本報資料照片)

緬甸華僑李國輝5年前在新北市分租公寓潑汽油縱火,造成9人慘死,歷審4度將李男判死,最高法院撤銷後,臺灣高等法院更三審審結,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54歲李男來臺逾20年並取得國籍,2016年他曾縱火遭判刑,沒想到他不知悔改,2017年11月,他因自認屢遭蘇姓男子等人在臉書嘲諷挑釁,且不滿室友陳姓同鄉等人,經常故意發出噪音騷擾,爲求報復,竟購買汽油在租屋處縱火,造成9人葬身火窟,另有5人被燒傷。

新北地方法院一審至臺灣高等法院更二審4度將李國輝判死,但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