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拿水果刀直刺老公心臟致死 兒以「父母是至親」求法官輕判
桃園王姓女子去年持刀殺死蕭姓老公,她的兒子向法官表示,「爸爸媽媽都是我們的至親,且他們二人感情也很好,媽媽年紀又大身體也不好,希望從輕量刑」(示意圖,達志影像)
桃園王姓女子去年持刀殺死蕭姓老公,她的兒子向法官表示,「爸爸媽媽都是我們的至親,且他們二人感情也很好,媽媽年紀又大身體也不好,希望從輕量刑」,桃園地方法院一審依殺人罪判決10年6月,臺灣高等法院二審改判6年。可上訴。
去年8月2日晚間王女在臥房浴室內,先徒手將蕭男推倒在地後,再至廚房內拿取水果刀1把,以由前往後、由上略往下方向,自蕭之胸部劍突正上方刺入,刺創右心室致心囊血塞而引發心臟性休克死亡。
王女的兒子撥電話聯繫她時察覺有異,隨即要求其弟返家查看,其弟返抵住家後,旋發現蕭男倒臥在家中主臥房浴室內,於是報警處理。
桃園地方法院一審考量王女犯後雖未積極救助蕭力行,然仍留在現場,且於接受檢警調查之初即已坦認殺人核心情節,再加上死者家屬表示王女年事已高,身體狀況欠佳,希望本院對被告從輕量刑之意見,依殺人罪判刑1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