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偷情卻反誣夫包二奶 屢割腕還騷擾塑造己是被害人

▲一名人妻自己偷情小王,卻反誣丈夫大陸包二奶。(圖/示意圖,非當事人記者李鍾泉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市一名戴姓人夫獨自到大陸工作,但和江姓妻子感情不睦,女方時常做出割腕自殘、燒炭、吞農藥等行爲,甚至還不時傳訊息給丈夫和他的同事騷擾。之後江女疑似不堪寂寞,竟和社區的一名物流管理人員通姦,但她卻反告丈夫在大陸包二奶,營造自己是「被害人」的形象戴男不堪提出離婚訴求,法院判準。

法院判決指出,戴男和和江女在2013年結婚後,不到1年的時間就感情生變。男方因爲工作時常得到大陸出差,女方疑似不滿時常用吞藥、燒炭、喝農藥和割腕等方式自殘;另外還時常傳訊息騷擾丈夫和對方同事,讓戴男不堪其擾。

此外戴男還發現,江女在利用他在大陸出差期間,和社區內的一名物流管理公司程姓管理人員通姦,甚至彼此用老公老婆互稱;兩人還利用LINE傳鹹溼簡訊,包括「我要射在哪裡啊」、「你不是都用在裡面」、「我不會受孕的」等。

江女外遇東窗事發後,竟反栽贓戴男在大陸包二奶,甚至揚言要對方「付出代價」、「讓你在公司待不下去」等,甚至還跑到他公司上演輕生戲碼,戴男發現自己被戴綠帽,更受不了妻子的精神虐待,憤而提告訴求離婚。

檢調偵辦之後,「小王」程男坦承確實和江女外遇,日前兩人均遭到起訴。

士林地院家事庭審理後,認爲江女明明和別人通姦,卻反誣告戴男包二奶,甚至還用各種手段醜化他詆譭名譽,認定已達不堪同居的程度,判準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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