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欠錢不還 高雄男怒開車衝撞輾壓
林姓女子與前夫呂姓男子有債務糾紛,遭呂男開車當街衝撞還被倒車輾壓。(本報資料照片)
林姓女子與前夫呂姓男子有離婚財產分配糾紛,曾因爲遭呂男打傷而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沒想到因此激怒呂男,直接開車當街撞飛正要過馬路的林女和她的現任丈夫楊姓男子,呂男還狠心倒車輾壓林女,甚至用手機拍下林女慘狀。呂男事後被依殺人未遂罪判5年8月定讞,民事部分,高雄地院判楊男應賠林女151萬元、楊男114萬元,可上訴。
呂男不滿林女對離婚協議的財產分配約定置之不理3年之久,曾在談判時、一言不合就把林女打傷,林女因此取得保護令。沒想到,此舉激怒呂男,嗆聲「家暴令有辦法保護你24小時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雖遠必誅」。
2020年12月13日傍晚,林女和楊男步行經過南屏路與明華路口,過馬路時被呂男開車撞見,呂男一氣之下、直接踩下油門,把林女、楊男當場撞飛。呂男見林女倒地不起,竟倒車殘忍輾壓林女,還下車拿手機拍下她哀嚎的慘狀後離去。楊男則因頭部受傷昏迷,所幸路人即時報警叫救護車,送醫後兩人都撿回一命。
事後呂男遭警方逮捕送辦,開庭時呂男坦承犯行,但辯稱他是爲了攔下林女討論債務問題才衝撞她,沒有殺人故意。但當時車底盤溫度很高,他怕燙傷車底下的林女,纔會倒車移動車子。法官不採信呂男說詞,最後判他5年8月定讞。
民事部分,林女和楊男各求償401萬元及246萬元。高雄地院法官認爲,呂男從事土地開發工作,年收入至少數百萬元,依雙方財力和受侵害程度,最後判他應賠給林女151萬元、楊男11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