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文林苑釘子戶 郝龍斌:維護多數住戶權益

▲文林苑都更案卡了三年,在地的36戶還在外面流浪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位在士林區文林路上的「文林苑」都更案自民國98年開始延宕,因爲「釘子戶王家不願參與都更案,因此遲遲無法動工臺北政府28日早上動用大批警力強制驅離聲援民衆後,怪手開始拆鐵皮圍籬臺北市郝龍斌說,不能讓其他36戶的居民一直有家歸不得,必須要照顧最大多數人權益

文林苑都更案拆除工程終於動工,郝龍斌表示,市府花了兩年多時間協調,但不能爲了2戶人家,讓其他36戶已搬離家園2年多時間的100多名居民,一直有家歸不得,在5%和95%之間,市府必須有所選擇。

對於文林苑都更案,臺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都市更新條例》是經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佈施行,立法目的即爲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市府依法受理都市更新案申請,並依法定程序,在擬訂與審議計劃期間,透過辦理公開展覽、舉辦公聽會機制周知所有權人相關計劃內容,且再經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始得覈定實施,辦理過程公開且透明。

對於文林苑都更個案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更處解釋,市府依法受理都市更新案申請,並依法定程序,在擬訂與審議計劃期間,透過辦理公開展覽、舉辦公聽會 等機制周知所有權人相關計劃內容,且再經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通過後,最後才能覈定實施,辦理過程公開且透明。

有關「釘子戶」王家所提疑義,經訴願駁回後,再提起行政訴訟,也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後來王家再提暫緩執行訴求,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在3月15日裁定聲請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