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哥偷吃人妻賠錢卻落跑 弟弟慘了!當連帶保證人要負責
劉姓男子偷吃人妻被判貼30萬元,只還2萬元後就沒依約還錢,劉男的弟弟被高雄地方法院判須連帶賠償。(本報資料圖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劉姓男子去(2023)年6月,在李姓人妻的孃家被抓姦在牀,劉男向李女的謝姓丈夫認錯,同意賠償30萬元和解,劉男找來弟弟當連帶保證人,結果劉男只賠2萬元就避不見面,謝姓男子不滿被騙,告上法院,法官判劉姓兄弟要連帶賠償未還的和解金。
判決指出,劉姓男子去年經由網路交友結識已婚的李姓女子,兩人發展爲婚外情,去年6月10日晚上,李女帶劉男回臺南孃家過夜,兩人同宿一房親熱之際,被李女丈夫謝男抓姦在牀,劉男自知理虧,同意賠償謝男30萬元,雙方同意和解,劉男找來親弟弟當連帶保證人。
劉男在和解書中承諾「有和李女先生謝男達成和解,已30萬元分期處理。從民國112年7月24日起,每月10號還2萬元」。劉男在7月還了第一期2萬元後就未再還錢也避不見面,直到今年7月,連續11個月謝男沒收到錢,向法院提告請求履行協議。
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時,劉男向法官表示,他最近經濟困難,無力繼續依約給付,希望能改以月付5000元方式;劉弟則未到庭。
法官審理後認爲,根據雙方協議,劉男應每月賠償謝男2萬元,已累計11個月未還錢,謝男請求有理,判劉男應賠這筆錢,其弟身爲連帶保證人,也須負連帶責任幫哥哥還錢。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