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人:違規放煙花、賣煙花,又有11人被查!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張曉鵬 通訊員 青公宣
爲維護良好生態環境,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財產安全,青島市加大對違法銷售、運輸、儲存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力度。近期,多人因違規燃放或違法銷售煙花爆竹,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一
2025年1月17日,開發區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管某某利用網絡違法銷售煙花爆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開發區公安分局對管某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查扣煙花爆竹163箱。
案例二
2025年1月20日,萊西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姜某某利用網絡違法銷售煙花爆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萊西市公安局對姜某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查扣煙花爆竹41件。
案例三
2025年1月22日,市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魏某在澳門路7號附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市南公安分局對魏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
案例四
2025年1月22日,市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劉某某在宜昌路、興隆三路路口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市北公安分局對劉某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
案例五
2025年1月22日,李滄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郝某在重慶中路690號附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李滄公安分局對郝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
案例六
2025年1月22日,開發區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王某某在雲臺山路、紅柳河路路口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開發區公安分局對王某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
案例七
2025年1月22日,黃島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隋某某在鳳凰山路1767號某商鋪門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黃島公安分局對隋某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
案例八
2025年1月22日,黃島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王某某在東嶽東路、蘭東路路口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黃島公安分局對王某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
案例九
2025年1月22日,膠州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鄂某某在膠州東路615號附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相關規定,膠州市公安局對鄂某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
案例十
2025年1月23日,市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羅某在第一海水浴場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市南公安分局對羅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
案例十一
2025年1月23日,市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李某在太湖路10號附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市南公安分局對李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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