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人大代表陳黎明:將公服配套設施納入儲備土地前期開發範圍

信網4月15日訊(記者 陸彥蓉)青島市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儲備管理工作的意見》中提出,土地前期開發根據詳細規劃,遵循成區連片的原則,統籌考慮基礎設施配套有關要求,開展與儲備宗地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但教育、醫療衛生等公服配套設施納入土地前期開發範圍卻缺少指導意見。今年兩會,青島市人大代表、青島市李滄區財政局局長陳黎明針對如何將公服配套設施納入儲備土地前期開發範圍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針對儲備土地前期開發,青島市土地儲備機構應根據國土空間規劃實施時序和城市建設需要,組織對儲備土地進行必要的前期開發,優先實施基礎設施建設,整合土地資源,提升區域升值潛力。陳黎明在提案中提到,土地前期開發是開展與儲備宗地相關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水、通訊、照明、綠化、土地平整等基礎設施建設,相關費用納入土地前期開發成本。“但因對教育、醫療衛生、體育、行政管理與社區服務、社會福利與保障等公服配套設施納入土地前期開發範圍缺少指導意見,導致相關費用未能納入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影響了項目開發進度。”

陳黎明建議,根據項目(片區)開發建設情況,在項目設立時,合理確定項目範圍、充分論證規劃指標、進行項目成本測算,在確保項目資金平衡的前提下,將《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儲備管理工作的意見》(青政發〔2021〕20號)文件規定的相關條款以外的教育、醫療衛生、體育、行政管理與社區服務、社會福利與保障等公服配套設施納入土地前期開發範圍,相關費用納入土地前期開發成本。進一步規範土地儲備管理,提升政府對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的調控和保障能力,落實國土空間規劃,促進土地資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