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小鵬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被警告 公司相關人員未接受職業衛生培訓
來源: 信網 責編:趙曉珊 2024-11-25 14:28:57
信網11月25日訊 據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顯示,青島小鵬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因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未接受職業衛生培訓被市南區衛生健康局處罰。
青島小鵬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未接受職業衛生培訓。依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市南區衛生健康局對青島小鵬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處於警告。
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職業衛生知識和管理能力,並接受職業衛生培訓。如果未接受培訓,衛生行政部門將給予警告,並可以並處5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責令限期改正。
企查查顯示,青島小鵬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註冊地址是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銀川西路21號,該地址爲小鵬汽車青島銀川西路銷售服務中心。(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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