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受賄 開庭坦承收賄近4億元
青海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傑翔受賄案一審開庭坦承收賄3.8821億。(翻攝自大陸央視)
大陸央視新聞用戶端報導,青海省委前常委、省人大常委會前黨組書記、副主任李傑翔受賄案。7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李傑翔坦承在內蒙古任官近18年期間,直接或透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摺合現金8823萬餘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新臺幣3.8821億元),將擇期宣判。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出,2004年初至2021年10月,被告李傑翔利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土默特右旗委書記,包頭市委常委、土默特右旗委書記,包頭市委常委、副市長,通遼市委常委、副市長,呼和浩特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市長,內蒙古和林格爾新區黨工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通遼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獲取財政補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8823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李傑翔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與被告李傑翔及辯護人質證,充分發表意見,李傑翔最後陳述當庭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此前消息,2022年4月7日,青海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李傑翔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同年9月19日,進行立案審查調查,9月27日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對李傑翔依法逮捕。
經查,李傑翔爲謀求職務晉升結交政治掮客,利用國有礦產資源搞政治交易,對抗組織審查搞政治僞裝,求神拜佛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信奉庸俗的「酒桌文化」,肆意吃喝享樂,違規收受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爲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或者職務影響爲親屬經營活動提供幫助;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市場經濟活動;道德敗壞;毫無紀法底線,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利用親友經商做掩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專案開發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此前,李傑翔已因嚴重違反中共黨紀大陸國法,遭開除黨籍、公職「雙開」處分;遭終止中共十九大黨代表資格;收繳違紀違法所得;並移送檢察機關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