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成癮危機 臺灣拒菸聯盟發聲:全面禁止加味菸品
電子煙的甜味和香氣容易激發青少年的興趣而接觸,進而導致成癮且不易戒除;共206個團體聯合發函,全面禁止除菸草原味之加味煙。本報資料照片
「菸害防制法」第10條,賦予明訂禁止煙品風味添加物的權力,國健署擬禁止27種添加物,60天預告期於10月7日期滿,待綜整意見後公告。臺灣拒菸聯盟憂心未來規定得追着跑,除原本173個團體,再加入33個團體,共206個團體聯合發函,建請衛福部將公告修訂爲「除菸草原味外,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及其他天然或人工調製口味之添加物。」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治組主任林清麗表示,「請政府遵守立院決議,全面禁止除菸草原味之加味煙。」臺灣拒菸聯盟共206個團體聯合發函,除建請衛福部將公告修訂,且應遵照母法「行政院公佈後1個月施行」,請勿無限拖延後,又再放寬給予煙商18個月的緩衝期。
衛福部於112年3月菸害防制法施行之際,提出預告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4大類口味添加物,連其公佈煙商最常添加的前10種口味都涵蓋不了,被質疑後表示將再議,結果拖延了16個月,於今年8月8日竟再次預告將「禁口味添加物」變成「禁27種添加物成分」。
林清麗認爲,此舉恐爲煙商加味煙品再大開方便之門,且官員甚至誤解世界衛生組織意見,歐盟27國及美國的相關法令都是禁止「口味」,但是政府單位在備受質疑時又表示:「禁止添加物成分」是跟進美國、歐盟現況。
對於放寬給予煙商18個月的緩衝期,臺灣拒菸聯盟對此結果感到震驚,除向立法院三黨黨團及提出「健康臺灣」的賴清德總統陳情,更聯合團體發文,提出具體建議。
臺灣拒菸聯盟指出,衛福部稱與歐盟及美國召開會議討論,但衛福部不依照歐盟「2014/40/EU」指令「禁止除菸草原味以外的煙品」,還誤解世界衛生組織「降低煙品吸引力,要限制菸草口味」,應該要禁止包括「味道、氣味及其他感官屬性」。另外,可加入一份「不受限制的」此類化合物清單,以便在新的科學見解需要新增化合物時,能夠進行調整。
關於加味煙的危害,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吳全峰指出,美國FD&C Act自2009年起,依據實證研究制定禁止加味煙規定,廣泛禁止煙品成分或組成(包括菸草、煙紙或濾嘴)存在任何人工或天然風味、草藥或香料。菸草味或薄荷味除外,但近來也已提出修法禁止薄荷味。因此,美國禁止加味煙規範爲採全面禁止風味之立法方式,避免青少年成癮危機。
臺灣拒菸聯盟強調,政府僅以負面表列方式列出禁用添加物清單,意即不在清單上的都能使用,等於是大大放寬煙商的權利,包括鑽條文漏洞,根本無法有效達成全面禁止加味煙、排除煙品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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