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摘下對大陸的有色眼鏡
無論李明哲認罪是心悅誠服,還是權宜之計,新華社通稿中的一段話有必要摘錄出來。「李明哲表示,自己把西方和臺灣部分媒體對中國大陸有偏見的報導和書籍刊物對大陸的惡意攻擊抹黑當成了真實,對中國大陸的發展認識不清,存有偏見……」。衆所周知,臺灣部分媒體長期來戴着有色眼鏡看大陸,把惡意攻擊抹黑大陸當做政治正確,已經嚴重戕害部分臺灣民衆。李明哲當是最新的受害者。
抹黑大陸當政治正確
以李明哲案庭審爲例。獨派媒體拿兩岸法律和司法制度的差異大做文章,居高臨下地宣稱兩岸司法文明相差至少30多年。殊不知全世界幾乎沒有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或司法制度是完全相同的,箇中差異往往跟政治體制、司法文化、宗教信仰等密切相關。媒體應當首先尊重這種差異,然後提示民衆遵守當地法律,而不是動輒以自身好惡妄下斷言。
去年曾有臺灣媒體人在電視節目中猛烈抨擊世界上只有新加坡實行很不人道且最壞的鞭刑,結果引來新加坡網民的抗議。作爲酷刑,鞭刑當然有可議之處,但也有其在特定環境中的合理性與合法性,媒體應當做的事情是提醒國人在新加坡不要觸犯可能遭致鞭刑的法律,而不是輕易指手畫腳,更不是乘機煽風點火。
同理,李明哲被控之「顛覆國家政權」行爲在臺灣可能屬於言論自由範疇,在大陸卻是當局懲治的重罪。在這一點上,大陸司法機關對大陸人、臺灣人和外國人一視同仁。正如《中國時報》社論指出的,李明哲在大陸的行爲,要受大陸法制約制。「李妻李淨瑜總不能拿臺灣的法制對比大陸法制,然後對大陸法制說三道四,侵犯人家的司法主權」。
毋庸諱言,大陸法治並不完善,司法文明也頗受詬病。對此,不僅外界一直有批評,大陸當局自身其實也不滿意,否則就很難理解習近平上臺後會大刀闊斧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其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推進以審判爲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目的是使庭審實質化。隨着改革持續推進與落地,庭審不再只是走過場或者演戲,而是控辯雙方真刀真槍的較量,其結果將對最終裁判產生決定性作用。
此外,審判流程公開、庭審活動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資訊公開等也越來越成爲大陸司法制度化的常態。據統計,自2016年7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所有公開開庭的案件,原則上都通過互聯網直播,各級法院直播庭審超過60萬次,觀看量超過20億人次。大陸法治的上述進步在李明哲案庭審中得到了充分體現,無怪乎會有大陸法律學者自信滿滿地表示,「此案的庭審程式只是大陸司法機關日常文明規範辦案的一個縮影而已」。
然而,對於大陸如火如荼的司法改革與日新月異的法治進步,臺灣部分媒體是看不到的,也是不想看到的。於是,他們只能戴上有色眼鏡,一方面以法治先鋒和人權鬥士自居,卻對周泓旭案中的疑點選擇性失明;另一方面在李明哲案中先入爲主,捕風捉影,對大陸竭盡攻擊謾罵之能事。
1994年千島湖事件爆發,這原本是一起與大陸當局毫無瓜葛的刑案,一些臺灣媒體卻跟着李登輝罵大陸是「土匪」。23年後,大陸在推動全面依法治國的背景下開審李明哲案,獨派媒體還在罵大陸是「土匪」。他們對大陸偏見之深已經到了「不知有漢,無論魏晉」的地步。
獨媒對大陸偏見很深
獨派媒體一以貫之的反中仇中宣傳嚴重污染了臺灣的輿論環境,甚至讓一些臺灣民衆也戴上了對大陸的有色眼鏡。在獨派媒體的影響下,客觀介紹大陸發展的媒體已經在有些人那裡成了政治不正確,連「兼聽則明,偏信則闇」這一古訓都被拋棄了。
獨派媒體將社會公器之責任拋諸腦後,甘爲特定勢力之宣傳工具,正是兩岸關係中許多問題的癥結所在。雖說「你永遠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但我還是要向這些媒體及其忠實讀者大聲疾呼,請摘下你們對大陸的有色眼鏡!
(作者爲大陸自由作家、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