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治偵防屢遭質疑 警調勿淪東廠打手

賴清德總統(左)20日完成宣誓就職後,簽署人事命令。(總統府提供)

賴清德總統20日就職演說提到「健全國安法制」,下午立即調整警、調等情治首長人事,尤其調查局長更是由國安處長跳升,凸顯賴政府對國安情搜的重視。不過,過去8年情治單位常有「查水錶」政治爭議,不論是調查局或廉政署,都該依法接受偵查主體的檢察官指揮偵辦,切勿淪爲執政者的私人工具,再遭「東廠」之譏。

長久以來,調查局除打擊重大經濟犯罪、貪污、走私毒品案之外,最受人質疑的就是情治偵防。加上近年多起特定的「假共諜」案,事後不起訴或無罪,雷聲大雨點小,讓調查局飽受批評。

依調查局的組織規範及工作內容,強化機密防護,防制敵諜滲透及落實國安工作等,本就是工作項目,但爲了避免淪爲執政者的打手,相關偵查務必要依法辦理。

調查人員是司法警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令規定,須受檢察官指揮,且相關監聽、搜索都須由法官審查,核發相關令狀後,才能執行偵查,絕非像明代東廠那般可任意行事。

賴清德總統昨就職演說提到,「用人唯才,清廉勤政,並落實民主治理」,而讓總統實踐「清廉」政府的關鍵,就是調查局及廉政署每天的工作項目之一,積極查緝並防止貪污事件發生。

蔡英文任內,先後都是檢察官空降擔任調查局長,如今迴歸局裡內升,普遍認爲可激勵內部士氣,但就算是國安法案件,也得依法偵辦,若迎合執政者選擇性看顏色辦案,只會賠上罵名與公信力。

目前國會朝野對立嚴重,不論是警政署、調查局或廉政署,偵辦政治性案件更要依法且謹慎,若凡事以國安爲名,包裝政治意圖、迴避監督,紛亂更難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