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醫師開「需手術診斷證明」被拒 罹癌女嗆PO網公審反打臉

▲李姓醫師認爲蔡女情況還不需要開刀,沒想到卻讓對方感到不滿。(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罹患甲狀腺癌蔡姓女子今年1月間前往嘉義市某醫院看診,要求李姓醫師開立「需手術」診斷證明書被拒,竟然在9天后跑回醫院大鬧診間,嗆醫師是聽護理師的話做事、僞造X光片,還要把「罪狀」PO到臉書給大家看。嘉義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爲,蔡女以言語恐嚇醫師,考量到她患有多種疾病,且是低收入戶,最後依違反醫療法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

判決書中提到,蔡女1月6日前往看診時,要求李姓醫師開立「需手術」診斷證明書,但醫師認爲可以先採取保守治療,她不滿遭到拒絕,同月15日趁着陪同表姊到醫院看病的機會,跑到李姓醫師的診間大鬧,把另一名正在候診的病患嚇了一跳。

蔡女大聲指控李姓醫師僞造X光片,「爲什麼你的跟診護士吳XX叫你不準開診斷證明書給我,你就不開,到底是吳XX是醫生還是你纔是醫生」、「要給你好看」、「要把你的罪行PO在臉書上」。李姓醫師不滿無端受到威脅、指責,決定報警,替自己討個公道

嘉義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爲,雖然蔡女並未與李姓醫師達成和解,但考量到她患有心臟病、甲狀腺癌第一期、重度憂鬱症,無法工作也未與家人同住,還是低收入戶,事後也已坦承犯行,最後依違反醫療法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