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國道散落物4.5萬件 22日起散落路肩及邊坡也要收費

每年國道約有4萬件散落物,清理時須封閉路肩或車道。圖/國道公路警察局提供

根據高速公路局統計,每年國道約有4萬件散落物,高公局表示,過去僅針對車道散落物收取處理費用,1月22日起路肩及邊坡散落物也將納入「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要點」予以收費,以每30分鐘3000元計價。

根據高公局統計,去年國道散落物約有4.5萬件,2018年至2022年也依序有4.1萬件、3.9萬件、4.4萬件、4.5萬件、4.3萬件。

高公局表示,自2019年9月9日發佈實施散落物收費要點以來,雖於2021年12月10日取消「處理時間未達30分鐘,不收取費用」規定,但去年散落物件數仍逾4萬件,爲加強提醒國道用路人裝載貨物務必捆紮牢固,此次再修訂要點,將收費對象擴大至佔用路肩或邊坡散落物。

以1月15日一起國1北向336.2K散落物事件爲例,其佔用中間車道14分鐘、外側車道143分鐘、外路肩275分鐘,在路肩不收費的情況下需收費1萬8千元,22日起則要改收4萬8千元。

高公局指出,考量外路肩主要提供有特殊狀況車輛暫停或救護車、警車、公務車於執行公務或救援時使用;另戰備道的內路肩寬度較寬,因此訂定寬度1公尺以上的外路肩及戰備道內路肩比照車道收費(每30分鐘3000元),寬度不足1公尺之外路肩及戰備道以外的內路肩則不收費。

另外,掉落於邊坡的散落物雖未直接影響交通,但清理時須封閉路肩或車道,因此清理邊坡散落物以交通維持所佔用車道(路肩)計費。

高公局也提醒,國道散落物對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威脅甚大,更可能造成二次事故發生。用路人上路前務必檢視載運的貨物是否捆紮牢固,避免貨物掉落導致後方車輛發生事故,影響行車安全與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