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化債舉措 增加6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限額

每經記者:石雨昕 每經編輯:陳,旭

11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的議案》(以下簡稱議案)的決議。

財政部部長藍佛安在同日舉行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從2024年開始,連續5年每年從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安排8000億元,補充政府性基金財力,專門用於化債,累計可置換隱性債務4萬億元。再加上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6萬億元債務限額,直接增加地方化債資源10萬億元。同時明確,2029年及以後年度到期的棚戶區改造隱性債務2萬億元,仍按原合同償還。

上述三項政策協同發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隱性債務總額將從14.3萬億元大幅降至2.3萬億元,平均每年消化額從2.86萬億元減爲4600億元,不到原來的六分之一,化債壓力大大減輕。

置換存量隱性債務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國務院提出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的議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

議案提出,在壓實地方主體責任的基礎上,建議增加6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爲便於操作、儘早發揮政策效用,新增債務限額全部安排爲專項債務限額,一次報批,分三年實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限額將由29.52萬億元增加到35.52萬億元。

民生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溫彬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微信採訪時表示,存量隱性債務是地方政府在法定債務預算之外,以提供擔保等方式舉借的債務,需要直接或間接以財政資金償還,目前主要體現形式是城投有息債務。

此次啓動新一輪大規模隱性債務置換,旨在鞏固前期化債成果的同時,實現在發展中化債。一方面,目前我國部分地區隱性債務規模仍然偏高,還本付息壓力較大,需要繼續通過“借新還舊”的方式優化債務結構、拉長債務期限、壓降債務成本,從而更好達到“以時間換空間”的目的。

另一方面,解決債務問題的關鍵還是要推動經濟增長、做大分母,通過新一輪大規模債務置換,可以減輕地方歷史債務包袱、釋放財力空間,從而騰出更多精力來促發展、保民生。

東方金誠首席宏觀分析師王青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書面採訪時表示,安排10萬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置換隱性債務,基本符合市場預期,這意味着化債力度明顯加大,將有效減輕地方政府償債壓力,釋放穩增長動能。“以上安排意味着在2024年至2026年,每年大約會安排2.8萬億元專項債化解隱性債務,其後兩年還要每年安排8000億元化債。”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2015年以來,財政部會同相關部門採取一系列措施,發行地方債券置換存量政府債務。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會議明確要制定一攬子化債方案,2023年財政部安排了超過2.2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券額度,2024年以來財政部安排了1.2萬億元債務限額,用以支持地方化解存量隱性債務和消化政府拖欠企業賬款。

王青表示,地方政府專項債限額上調後,預計年底前可能至少新增發行1.6萬億元專項債,用於置換到期隱性債務,這意味着11月和12月將再度出現政府債券發行高峰。

房產相關稅收政策將出

藍佛安在發佈會上表示,今年以來,受多種因素影響,中央和地方財政收入不及預期,對此,財政部門正在採取一系列措施,確保完成全年預算目標任務。

“後兩個月,一方面,我們在依法依規組織收入的同時,將安排有關中央單位上繳一部分專項收益,補充中央財政收入;另一方面,將加強財政支出管理,確保重點支出,特別是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資金足額到位。”藍佛安表示,從地方看,財政部門拿出4000億元地方政府債務結存限額,用於補充地方政府綜合財力;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盤活政府存量資源資產,加強國有資本收益管理,保障財政支出需要。如果確有必要,地方還有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等存量資金可以動用。

記者注意到,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並未上調赤字率。王青表示,這或許源於今年置換隱性債務規模較去年顯著增加,地方政府可“騰出”更多資源用於穩增長,因此上調赤字率、增發普通國債的必要性下降。

王青表示,預計2025年目標財政赤字率將從今年的3.0%上調至3.5%~4.0%,積極財政政策的空間將進一步打開。這有助於有效應對各類潛在內外部衝擊,加大財政政策逆週期調節力度。

記者注意到,此次發佈會也明確了房地產領域的兩項重要政策。

一是,目前,支持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相關稅收政策,已按程序報批,近期即將推出。

二是,專項債券支持回收閒置存量土地、新增土地儲備,以及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方面,財政部正在配合相關部門研究制定政策細則,推動加快落地。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書面採訪時表示,存量債務的化解和房地產關係較大。最近幾年各地土地出讓金收入減少,自然會造成地方政府償債資金的萎縮,也導致一些債務問題的放大。

他認爲,一方面,從目前房地產相關稅收政策來看,包括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和個稅的政策都存在積極調整的空間,其直接影響就是降低房東和房企的稅費成本,對於房屋交易和開發成本降低具有積極的作用。

另一方面,可以明確專項債在“優化存量”方面的積極作用,其中在回收閒置存量土地進而轉爲土地儲備方面,主要包括兩類土地,即安置房閒置用地和房企未開發用地。這對於緩解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領域、出險房企土地庫存項目方面的風險具有積極作用,也將有效改善2025年的土地儲備結構和供地結構。此外,在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方面,這樣做也有助於消化現房庫存或準現房庫存,同時積極增加保障房的供給。